Hospitalization
住院與出院
住院前、住院期間及出院時的流程說明。
門診就診
決定住院
在服務檯辦理住院手續
入住病房
請攜帶患者及陪護人員的個人用品,如洗漱用品、餐具、室內拖鞋、內衣等。
住院攜帶物品
個人用品
洗漱用品、毛巾、紙巾、拖鞋、水杯等。
正在服用的藥物
處方(必需)及住院期間需服用的藥物。如無處方,請攜帶印有處方內容的藥袋。
獻血證
住院期間可能需要輸血時請攜帶。
身份證件
身份證、駕駛證;外國患者請攜帶護照或外國人登入證。未成年患者需提供家庭關係證明、戶籍謄本及監護人身份證件(開具診斷書等檔案時必需)。
福利卡
醫療救助2類或次貧困層2類患者請攜帶。
病房分配
確定住院後,請在住院手續視窗填寫並提交住院協議書,我們將為您分配病房。可根據病房情況和手術日程預約住院。
入住病房
辦完住院手續後前往病房,病房護士會帶您到房間並介紹住院生活須知。
探視時間
工作日18:00 – 20:00
週末及公休日10:00 – 12:00 / 18:00 – 20:00
禁止探視
可能將傳染病傳給住院患者的人員:
- 患感冒、流感等呼吸道疾病者
- 有急性腸道感染症狀者(腹瀉、腹痛、嘔吐等)
- 有皮膚病變者
- 近期接觸過傳染病患者者
- 親屬、同學會、宗教團體等集體探視
請儘量避免探視
需要自我保護的人員:
- 孕婦
- 70歲以上老人
- 12歲以下兒童
- 因抗癌治療等持續治療導致免疫力低下者
- 探視者3人以上或在探視時間以外來訪時,請在病房以外的區域會面(6樓大廳或大樓1樓咖啡廳等)。
- 進入病房探視須填寫《探視者登記簿》,登記簿儲存30天后銷燬。
病房設施
冰箱個人儲物櫃陪護摺疊床
出院
住院治療
決定出院
費用稽核
辦理出院回家
主治醫生決定出院後,我們將稽核診療費用。繳費後將出院單交至病房護士站,領取出院帶藥,即完成出院手續。
證明檔案
入院/出院證明可在繳費後向服務檯工作人員申請開具。如需診斷書或病歷影印件,請在出院前3–4天告知負責護士。